税务研究 2009年 第10期 工作探索

国税、地税互为代收税款利大于弊

黄学铭 单位: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上一篇

为了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提出的“重点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税务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等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改革管理方式”的指导思想,笔者根据多年实践经验,提出“国税、地税互为代收税款”的方案(以下简称新方案),以供参考。

一、关于新方案的总体构想

目前大多数税务局都实行属地税收征管的做法,即在现行市(县)属下的区(镇)一级的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基本上都设有一个国税局的办税大厅和一个地税局的办税大厅来负责各自的税款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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