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1期
经济瞭望
新加坡住房保障体系
上一篇 下一篇一、凝聚民心,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组屋系统
新加坡的组屋,早在1927年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1960年新加坡设立建屋发展局,取代英国殖民地时期的“改良信托局”。1964年,为增强人民对国家的归属感,新加坡政府公布“居者有其屋”计划,通过建屋局向组屋买主提供低息贷款。1968年,为解决人民无力支付购买组屋首期款的问题,新加坡通过了使用中央公积金购买政府组屋的决定。到1975年,已经有47%的新加坡居民住进组屋。
单纯的建房投入,要耗费大量资源。对于早期国力薄弱的新加坡政府来说,不但要保障人民“居者有其屋”从而稳定政权,经济上也要有能力支撑。因此,兴建组屋与发展经济必须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