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地方税务局兰山分局积极探索税收管理新模式,实施“抓好三个环节,全面实行单项目税收管理”的做法,强化了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监管力度。
抓好征收管理环节,细化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把好建筑项目立项关。在建筑项目开工前,通过社会综合治税系统,从规划、土地、建设、发改委等部门采集开发项目信息。从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着手建立项目档案,详细记录项目名称、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投资金额等,同时对土地交易税收进行清算。项目开工后,以开发项目为单位,实行“单项目管理”。对外来施工企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督促纳税人及时申报。把好政策宣传辅导关。通过三种形式“送税法”:集中辅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财务负责人,宣传税收政策、辅导业务知识、解答相关问题;网送税法,把最新税收政策发送到财务人员的电子邮箱;上门宣传,税收管理员上门服务,将市局印制的《建筑业房地产业税收政策实用手册》及相关资料送达重点项目负责人。把好委托代征关。在项目动工时,与投资方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委托其在拨付工程款的同时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等税款;对个别中小项目未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依托“社区护税”网络,由社区代收代缴。把好跟踪管理关。跟踪代征税款的入库情况,督促代征税款按期限入库,防止挪用或积压税款;关注工程的转包分包纳税情况,了解建设过程中是否有甲方供料未计提营业税,提醒及时进行整改。把好进度关。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参照双方工程进度表,核定工程应拨款数额,据以计算应申报缴纳的税额,达不到工程进度应缴税额的,通知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