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7期 业务之窗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检查方法与技巧

何三茂 上一篇 下一篇

从2008年1月1日起,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始实施。与原税法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很大变化,其中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政策由原来的允许按税前扣除工资总额的14%计算提取,改为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据实扣除。政策调整后,稽查人员在职工福利费的检查方法和技巧上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查前准备

稽查人员在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检查前要进行相应准备,主要准备三方面内容:一是掌握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二是掌握并熟悉职工福利费提取及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规定;三是了解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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