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OECD的税收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下属财政事务委员会(简称cfa)长期致力于现代税制及税收管理问题研究,为推动各成员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税收合作,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多年来,他们在税收风险管理领域的研究可谓成果颇丰。oecd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我们进一步深化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全面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税收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与现代税收管理相结合的产物
风险管理本身是现代管理学的一个重要范畴。风险管理这一名词,最早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所罗门·许布纳博士于1930年美国管理协会发起的一个会议上提出。近20年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先后建立起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风险管理协会。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先后颁布了风险管理体系框架或国家风险管理标准。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彼得·伯恩斯坦认为,风险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甚至“超越了人类在科学、技术和社会制度方面取得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