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11期 局长论坛

提升三种效能 优化纳税服务

左晓龙 单位:河北省邯郸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优化纳税服务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基础环节,是化解征纳矛盾、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税务部门应本着“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原则,联系工作实践,提升三种效能,推动纳税服务迈上新台阶。

一、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健全纳税服务机制,形成规范的现代服务体系。机制不健全容易导致纳税服务工作在低层次徘徊。包括:纳税服务建设不是以纳税人需求为依据,而是以税务机关的单方意愿开展;没有规范统一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考核标准,纳税服务存在较大的自发性和随意性;税企之间的沟通未建立常态化机制,不利于征纳双方良性互动。因此,应健全纳税服务机制,形成全面、可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做到征管工作流向哪个环节,纳税服务就延伸到哪个环节;建立税收服务绩效考评机制,设立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评估指标,实行内外考核监督评价,为服务目标提供监督保障;建立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逐步推行听证制度,使政策制定更为科学合理,完善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估、信息反馈、监督制约、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