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10年 第11期
国际税收
跨国经营所得税收协调:发展及启示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虽然跨国经营所得税收协调确立了常设机构原则,但由于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不统一等原因,常设机构在税收实践中仍存在双重征税或不征税问题。本文分析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为促进跨国经营所得税收协调所发布的报告内容,认为我国应加强对oecd有关规定的研究,借鉴其经验,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财政部出台规章,统一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加强常设机构利润税收征管。
关键词:跨国经营所得,双重征税,税收协调,常设机构
虽然跨国经营所得税收协调确立了常设机构原则,但由于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不统一等原因,常设机构在税收实践中仍存在双重征税或不征税问题。本文分析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为促进跨国经营所得税收协调所发布的报告内容,认为我国应加强对oecd有关规定的研究,借鉴其经验,由国家税务总局或财政部出台规章,统一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加强常设机构利润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