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0年 第3期 税制改革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进展:“快板”还是“慢板”

孙钢 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对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是否应转换,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该正列举还是反列举,以个人为纳税单位还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以及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需要具备的条件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揭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到底是“快板”进行还是“慢板”进行的决定性因素。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应税所得项目,纳税单位


本文对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是否应转换,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应该正列举还是反列举,以个人为纳税单位还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以及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需要具备的条件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探讨,揭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到底是“快板”进行还是“慢板”进行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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