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0年 第10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论纳税抵押及其对税收债权效力的扩张

魏俊 单位: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纳税抵押制度是纳税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担保物权,税收抵押权具有物权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不仅如此,纳税抵押的设定还将税收债权的效力由纳税人扩张到纳税人以外的第三人。具体包括:基于抵押权之物权效力而产生的抵押人的义务与责任;基于税收抵押权优先效力对第三人债权的影响;基于税收抵押权追及效力而产生的第三人(受让人、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尽管目前我国纳税抵押制度的框架已经建立,但现行制度还很不完善,而进一步完善的重点和核心问题应该包括纳税抵押物的范围、纳税抵押物的登记、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冲突解决以及税收抵押权的次序权等问题。

关键词:纳税抵押,纳税担保,税收债权,效力


纳税抵押制度是纳税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担保物权,税收抵押权具有物权效力、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不仅如此,纳税抵押的设定还将税收债权的效力由纳税人扩张到纳税人以外的第三人。具体包括:基于抵押权之物权效力而产生的抵押人的义务与责任;基于税收抵押权优先效力对第三人债权的影响;基于税收抵押权追及效力而产生的第三人(受让人、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尽管目前我国纳税抵押制度的框架已经建立,但现行制度还很不完善,而进一步完善的重点和核心问题应该包括纳税抵押物的范围、纳税抵押物的登记、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冲突解决以及税收抵押权的次序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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