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0年 第11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论跨境服务营业税征收规则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2009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针对跨境交易的营业税政策—包括对劳务进口全面征税、对劳务出口逐渐实行免税—是将增值税中的“目的地原则”扩展到服务业的一种先驱性尝试。本文简要介绍“目的地原则”的涵义,以排除市场对上述营业税政策的一些误解,并对在营业税这种层叠税中实施这一原则的经济效应作出分析。最后,从我国未来的增值税制度设计的角度,评价目前跨境服务营业税征收的一些具体规则。
关键词:增值税扩围,增值税立法,营业税
2009年以来出台的一系列针对跨境交易的营业税政策—包括对劳务进口全面征税、对劳务出口逐渐实行免税—是将增值税中的“目的地原则”扩展到服务业的一种先驱性尝试。本文简要介绍“目的地原则”的涵义,以排除市场对上述营业税政策的一些误解,并对在营业税这种层叠税中实施这一原则的经济效应作出分析。最后,从我国未来的增值税制度设计的角度,评价目前跨境服务营业税征收的一些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