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5期 局长论坛

探索“4+2”工作法走出强化税源管理新路子

齐群跃 上一篇 下一篇

2009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国税局以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税源巡管、信息分析、政策辅导、评估服务”责任为核心,探索推出了税源管理“4+2”工作法,收到了科技增税、政策增税的效果,2009年强化税源管理增加税收收入1.27亿元,直接拉动税收增长10.3个百分点。

一、“4+2”工作法的基本内容

“4+2”工作法中的“4”,是指一线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实施的4个基本步骤:巡查税源、分析疑点、辅导政策、评估补税。

巡查税源。区分日常巡查与重点巡查的内容及要求,明确巡查的范围和对象,提高巡查效果。改革按税源规模、行业分类设置管理标准的做法,采取风险项目管理办法,即由税收管理员采集风险项目数据,将那些与纳税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可监控、测算的数据项目作为风险特征项目,实施风险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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