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6期 税务·IT

“金税三期”工程框架下的税收风险管理

栾春华 刘超 侯哲 上一篇 下一篇

20世纪70年代起,风险管理被广泛应用于企业、金融、政府的管理活动之中,但是将其运用于税收管理则起步于近几年。2008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这一要求的直接体现,“金税三期”工程的建设方案中规划了较为系统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金税三期”工程的税收风险管理框架

税收风险可划分为税收立法风险、税收征管风险和纳税遵从风险,“金税三期”工程将从信息管税的角度控制风险。

税收立法风险包括税收方针政策风险和税收法律制定风险。“金税三期”工程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利用大集中税收数据找出纳税人发生问题概率畸高的风险点,对依靠强化征管难以有效降低的风险,通过改变相应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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