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9期 经济瞭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需国企“进而有为”

夏小林 上一篇 下一篇

2010年2月3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并把“加快推进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落实的重点工作之一。

无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都需要正确地在产业结构和企业层面推进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需要国有企业发挥积极作用,“进而有为”。

根据国务院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有关文件内容进行概括,可以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客观上将以竞争性领域为重点展开,并可能主要涉及中小企业。但按照目前有些人的说法,竞争性领域或“一般竞争性领域”,国企要“退出”或“适当退出”。其核心问题,就是以“市场能否调节”为标准来裁决国企的生存、活动范围。显然,这个在理论、政策和有关国际经验方面都长期争论不休的说法需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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