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世界主要经济体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

岳树民 卢艺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人所得税以课税模式划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综合所得税制,以美国为代表;二是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如日本、瑞典等国;三是分类所得税制,目前我国所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即是分类所得税制。本文借鉴美国、日本、瑞典这些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的经验,以对改革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有所启示。

一、世界主要经济体个人所得税模式及特点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模式及特点

所得税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主体税种,2009年所得税占美国联邦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51.6%,个人所得税则是主体中的主体, 2009年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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