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1期
钟税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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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有误应如何处理?
我公司生产销售电子元件,2010年2月与上海两家公司同时发生销售业务,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财务人员不慎将其中一家甲公司的发票误开具给另外一家公司。待我公司发现时,发票已经跨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由哪一方填报申请单?如果是由销售方填报申请单,拒收证明应该由哪家公司开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