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期 财税观察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王金城 上一篇 下一篇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江苏国税系统在“十一五”期间,始终坚持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调控与聚财的关系,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江苏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一五”期间,全省国税总收入(含海关代征“两税”)从2006年的2288亿元预计提高到2010年的4505亿元,国税部门直接组织收入从2006年的1868亿元预计提高到2010年的3700亿元,五年累计直接组织国税收入预计达到1416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2.8倍,年均增幅20.7%。税收结构日趋合理,宏观税负水平稳步上升,实现了经济与税收良性互动。为扩大公共服务、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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