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2期
税事动态
推进照明产品节能改造
上一篇 下一篇抓好节约型机关建设。国税系统努力加快推进中央国家机关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工作,在照明节能改造过程中,坚持“节能必须节约”的原则,尽量不破坏原照明线路,同时保证安全和质量。通过用节能灯更换传统的白炽灯和电感式直管荧光灯,节能率约为30%~80%,如果82万只高效照明产品全部更换到位,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一年可节省约3000万度电,约一个半月收回改造投资,相当于每年节省约1.2万吨标准煤,减少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节能减排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