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5期
时政纵览
现象
上一篇 下一篇“月薪万元缴税6600元”是谬误
一则关于税负的帖子在网上热传:月收入1万元,要缴个税、三险一金,剩6200元;如果全部用于消费,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和28%各种杂税,共计2800元。综上,月薪万元的人要缴税6600元。
仔细分析帖子中所说的收入与税收数据,不难发现很多漏洞。
首先,三险一金的缴纳并不是税收支出,而是获得社会保障的必要代价。其次,所谓“28%的各种杂税”是根本不存在的。对于商品或服务,增值税和营业税不会同时征收。部分商品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会征收消费税,但绝大多数商品是不征消费税的。消费者并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整个过程中,生产者和经营者有可能把一部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但并非全部转嫁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