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保障纳税人权益
——“税收法制建设与纳税人权益保护”高层论坛综述
上一篇 下一篇2011年4月2日上午,“税收法制建设与纳税人权益保护”高层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张志勇、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冯惠玲出席论坛并致辞,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官员,围绕“税收法制建设与纳税人权益保护”主题展开了热烈、深入的讨论。本刊摘登部分精彩发言,以飨读者。
财政税收学是真正的政治经济学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陈 共
目前社会各界减税的呼声很高。这几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约为20%,在世界上属于低税负国家,美国的宏观税负约为34%,比我们高得多。可现在说税负太重的人非常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国的税收主要指的是预算内收入,预算内收入主要保证公共服务的需要,比如国防、教育、卫生、行政开支及其部分社会保障,这方面的支出是不能减的。现在不是税重而是费重,在税之外有很大一部分收费。这几年政府性基金增加很快,2009年政府性基金是18000亿元,2010年上升到35000亿元,其中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光讲减税的人是外行,减费很有必要,但减费的效果并不明显。这与我国的发展方式有直接关系。如果发展方式不改变,地方政府就不太可能减少土地出让收入。除了减费之外,也应该对现行税制进行改革。我认为,国家应该制定税制改革的总体方案,让老百姓明白改革的方向、目标和步骤。比如个人所得税改什么、怎么改、达到什么目的,要向老百姓讲清楚。我们这么大个国家,个人所得税只有4000多亿元收入,占税收的比重只有6.6%,为什么不扩大税基、治理灰色收入呢?除了所得税改革外,间接税改革的空间也很大,间接税改革对纳税人同样有利。在我们国家,让老百姓满意,很重要的是税负问题、是税制改革问题。税收问题不单是税收问题,还是政治问题,财政税收学是真正的政治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