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7期 时政纵览

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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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获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在“十二五”期间抓紧研究出台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同时抓紧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效实施。

新疆资源税试点一周年

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6月1日起新疆在全国率先试点油气资源税改革,至今已一年整。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在涉油地区地税局及油田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新疆资源税改革呈现稳步推行、运行良好的局面,明显增加了地方财力。一年来,新疆资源税合计增收35.78亿元,通过提高油气资源税税负,积极促进了油气资源的节约开采和使用。另外,新增资源税已全部用于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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