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8期 征纳互动

个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赵卫民 安志伟 上一篇 下一篇

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一般由省级税务机关组织建设和运维,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被分割存储在各省的数据库中,由于各省的数据库建设标准不一,省级之间数据共享和交换存在许多障碍,没有完整统一的纳税人信息视图,无法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貌。税务机关与外部经济部门之间没有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没有形成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税务机关难以获得第三方的涉税信息,获得信息的成本过高。

我国现有的税收信息系统几乎都是流程型的, 仅仅实现了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只能满足一般的业务操作,如处理登记、申报、征收等,个税信息系统分析功能不足,尚不具备管理决策功能。而分析型信息系统要求能够自动发现纳税风险,能够评估纳税人偷税概率,应是税务机关防范偷逃税的第一道防线,对纳税人偷逃税形成有效的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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