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9期 法治视界

进销两头耍伎俩 内查外调揭真相

蔡卫东 王学义 上一篇 下一篇

【案例】

2011年6月,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安排,从综合税收征管软件中调取全县超市行业进行摸排,发现襄阳市某超市有限公司谷城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均申报的是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销售收入,没有申报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这引起了稽查人员注意。因为超市直接面向消费者,不少顾客购物时没有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超市一般也只提供电脑收银系统打印的自制小票作为购物凭证。稽查人员据此分析该超市可能存在隐匿未开发票销售收入的嫌疑,决定对其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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