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12期 时政纵览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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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经国务院批准,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以铁道部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发展,通知对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进行了明确。(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通知还明确了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等问题。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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