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2年 第8期 工作探索

合伙企业中法人合伙人所得税相关问题探析

钱雅静 袁晓红 赵春雷 上一篇 下一篇

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突破了合伙企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的限制,明确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目前,关于合伙企业中自然人的所得税政策规定比较明确,而关于合伙企业中法人合伙人的所得税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尚需进一步明确。

一、法人合伙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适用

(一)法人合伙人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那么,法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对其他居民企业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可以免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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