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5期
中国税务时评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重要平台,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实施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税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从2011年11月1日起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开展调查摸底统计分析、政策宣传以及税收征管软件调整等工作,并与当地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制定起征点调整方案上报地方政府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已把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20000元的最高标准。此项政策的实施,预计年税收收入减少290亿元左右,占2010年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的0.7%,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6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