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5期
特别策划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须掌握的政策要点
上一篇 下一篇我国中小企业覆盖面广,占企业总量比重大,在扩大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更好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2011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国家又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结合纳税人关心的热点话题,就小型微利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