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6期
税事动态
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上一篇 下一篇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新要求,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推进领导机构设置,强化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督察内审处、人事处、监察室、巡视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要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重要环节,交流、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重要问题。系统内各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未成立督察内审机构的市地局,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财务管理部门牵头、政策法规部门协同开展,并要求指定专人专职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组织和人员上保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