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2年 第9期
特别策划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科学发展
创业路上与你同行
上一篇 下一篇2012年元旦佳节,对于全国众多的小型微型企业来说,是一个开门见喜的好日子: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提高到6万元,更多的小微企业纳入了税收优惠的范畴;享受优惠的期限,也延长到了2015年底。
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放宽和时间的延长,为小微企业的创业、发展、壮大营造出更为广阔的空间。将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需要基层税务机关的艰辛努力。成都市成华区国税局将优质服务贯穿始终,不遗余力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助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不仅收效明显,而且形成了独有的特色。
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让小微企业感觉贴心增加信心
在成华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纳税人。在被问及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否了解时,一位纳税人说:“我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享受20%的优惠税率;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在6万元以下的,所得税可以按照20%的优惠税率再减半。”其他几位纳税人均表示,不仅对政策了解得一清二楚,而且该享受的优惠也享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