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2期
简讯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论坛成功举办
上一篇 下一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其中“完善立法”处在突出位置,明确要求“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学习和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4年1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北京大学税收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联合在北京大学举办“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论坛,对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及建议、措施等进行研讨。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有关省市税务机关、部分中介机构的60多名领导、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参加了论坛。与会人士在论坛上讨论热烈,围绕税收法定原则的地位和理解、我国税收立法现状的剖析和反思、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顶层设计与可行路径、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收法治的前景展望等论题进行了理论的交锋、观点的碰撞,达成了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