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3期 新浪微博:@国际税收杂志 http://weibo. com/gjss12366

新浪微博:@国际税收杂志 http://weibo. com/gjss12366

上一篇

@财税法网:祝贺@国际税收杂志 越办越好! 2013年3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涉外税务》更名为《国际税收》,仍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主办。《国际税收》关注新现象、发现新课题、评介新成果等方面持续耕耘在理论联系实务第一线,已然成为业内领先旗帜。

@刘天永_律师v:税收法定原则的核心是限制公权对私权的不当侵害,并增强税法的确定性,以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实质课税是反避税的重要理论支撑,在税收法定原则下,实质课税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要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实质课税的法律地位及边界,从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