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5期 新浪微博:@国际税收杂志http://weibo.com/gjss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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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尚希v:税收法定,越来越深入人心。但对其理解却大多局限于税收立法,恨不得一下子把现有的条例都变成税法。这种想法固然不错,但弄不好会把税收法定变为一种形式主义。其实,无论法律还是条例,执行到位,征、纳双方都能依规而行,那才是法治的精神。否则,即使都变成了法律,也不过是形式的变化。

@木公君子:财税是治国之基,依法治国,须从税收法定始。

@崔ruishi:一项税收政策要落实的必要条件,一是税负不能太重,二是涉及人群不能过多。但归根到底,要让一个新税种具有说服力,一是要有合理性,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二是要有合法性,即税收法定原则。事实上,如果合理,立法就不是太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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