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6期 研究探索

试析我国避税认定标准与方法

王宗涛 陈涛 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福建 厦门 361005,临沂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 临沂 276000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企业所得税法》确立了合理商业目的这一反避税标准,然而该标准是主观标准,在适用上面临诸多困境。由此,税务机关又引入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一客观标准。本文分析了两种标准的异同,并提出避税认定应兼采主客观相统一标准;将客观行为作为认定避税的主要标准,将主观目的作为排除性标准;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适用,应使用类型化的方式。

关键词::税反避税,合理商业目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确立了合理商业目的这一反避税标准,然而该标准是主观标准,在适用上面临诸多困境。由此,税务机关又引入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一客观标准。本文分析了两种标准的异同,并提出避税认定应兼采主客观相统一标准;将客观行为作为认定避税的主要标准,将主观目的作为排除性标准;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适用,应使用类型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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