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10期 专题策划

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冯立增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国际税收协定处 北京 100038 上一篇 下一篇

一、背景

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最引人关注的行动计划之一,就是第六项行动计划,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以下简称防止协定滥用)。谈签税收协定最为初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不同税收管辖权对同一所得的重复征税,促进跨国经济交往,因而对缔约双方国内法规定的征税权进行了限制。跨国公司为了追求全球范围内的利润最大化,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通常把税收协定作为重要工具,通过各种安排达到享受协定优惠,或者因协定规定而享受更多国内法优惠的目的,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免予纳税。这不仅有违税收公平原则,也是对国际税收秩序的重大冲击。正因如此,全面检讨税收协定,在国际税法中增加有关防止协定滥用的规定,筑紧篱笆,亡羊补牢,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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