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10期
简讯
“房地产税立法原则、要素及实施步骤的国际借鉴研究”结题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上一篇 下一篇2014年9月11日,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全国性调研课题“房地产税立法原则、要素及实施步骤的国际借鉴研究”结题研讨会在浙江杭州举行。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顾问卢仁法、副会长兼秘书长伊兵,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周广仁、副局长兼浙江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乐国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劳晓峰,浙江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姚嫁强,以及各地税务局、研究会、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该课题综合报告指出我国房地产税立法应遵循税收法定、开门立法、先立后改,普遍征收、公平课税、量能负担等原则,并对我国房地产税法要素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进行了具体设计。综合报告提出,要按照“全国推进,渐进改革、分步实施”的思路,适时逐步推进房地产税制改革,并将实施步骤分为立法及征收准备、实施征收、巩固完善三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