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11期 税收实务

建立我国电子发票交换中心及电子发票系统的设想

李本贵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北京 100038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我国发票管理系统现状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实行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款的政策,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了以票管税的关键。20年来,税务机关运用各种保密防伪技术,不断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一管理系统是在互联网还未普及的情况下,按传统的发票管理流程构建的,系统本身自成一体,与企业的经营行为联系不够紧密,结果是能防假发票,但防不了真票假开、虚开和代开,买卖发票屡禁不止。

(一)发票系统与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行为脱节

几乎任何商务活动都是信息流、物质流和资金流三者的结合。即经营者首先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然后进行货币结算、配送商品。从发票管理的角度来看,重点内容是监控企业的资金流与物质流、信息流的内容一致,从而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但现行的发票管理系统中,信息流与物质流、资金流脱节,形成管理的漏洞。例如:顾客上餐馆吃饭,结账时,餐馆方会给顾客一个明细的消费单,顾客支付餐费后,如果不开发票,交易完毕;如果需要发票,再由税控系统开具发票。又如,顾客购买一部手机,购物小票上会标明手机型号等具体内容,但如果要求开发票,则可能会出现“礼品”、“办公用品”甚至“餐费”等名目。因此,这种独立于企业经营行为之外的发票管理系统,往往无法真实记录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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