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4年 第11期 国际税事评说

细说非居民离境退税

作者: 王文清 马莉 许银奎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扬州 225007,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扬州 225007,建德市国家税务局 浙江 建德 311600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非居民消费离境退税在世界各国方兴未艾,这一制度不仅深受各国消费者的青睐,也作为一项国际惯例被许多国家采用,并呈现出多样化发展的特征。由于对相关政策和办理手续缺乏了解,很多中国出境游客并没有实际享受到这一政策。2013年中国游客留在欧洲没有被领取的离境退税金额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出境旅游的快速发展,办理离境退税将从随机性选择向常态化发展。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外游客在中国市场消费,中国的离境退税制度也将不断完善,不断发展。

离境退税制度的发展与基本情况

非居民消费离境退税制度源于20世纪80 年代初的瑞典。目前,全球已经有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离境退税制度,包括欧盟成员国、美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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