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4年 第2期
税制改革
当前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之弊端及其改革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我国国有资源开采领域存在租、利、费、基金和税等多种财政收入形式,但相互之间功能定位不合理、所有者权益和公共管理者权益边界不明、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不清、国有资源所有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和财政管理混乱等问题。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要按照各归其位和联动改革相一致、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相结合以及收入形式和支出项目相匹配的原则,实施统一的有偿使用制度,厘清租、利、费、基金和税的边界,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对国有资源收益的分配关系,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关键词:国有资源,财政收入,资源税,资源收费
我国国有资源开采领域存在租、利、费、基金和税等多种财政收入形式,但相互之间功能定位不合理、所有者权益和公共管理者权益边界不明、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不清、国有资源所有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和财政管理混乱等问题。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要按照各归其位和联动改革相一致、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相结合以及收入形式和支出项目相匹配的原则,实施统一的有偿使用制度,厘清租、利、费、基金和税的边界,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对国有资源收益的分配关系,强化财政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