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4年 第7期 中国税务时评

支持创业就业 税收大有可为

本刊特约评论员 上一篇 下一篇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包括促进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以及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等有利于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在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加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4月29日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延续并完善了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随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就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了公告,以方便纳税人享受政策和基层部门具体操作。总的看,凸显了四个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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