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5年 第3期 锐度·专栏

FATCA:中国税务应对三策

作者: 姜跃生 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 南京 210008 上一篇 下一篇

姜跃生现任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具有非常丰富的国际税收管理实践经验,曾担任oecd财政委员会顾问、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局长,现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领军人才专家组成员。

2010年3月,美国以打击海外逃税为由通过了《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the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内收入局(irs)登记,按照美国规定的识别程序识别美国人或由美国人控制的外国机构账户,并将账户拥有者的情况以及账户利息、股息、资产收益等期末余额向irs申报。对被判定为不合规的外国金融机构,将对其来源于美国的收入征收30%惩罚性预提税。在美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迄今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与其签订了协议(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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