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5年 第10期 政策透视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解读

作者: 张清松(1) 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国际税务处 北京 100044 上一篇 下一篇

历经六年多时间谈判,2015年8月25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两岸两会”第11次高层会谈,正式签署《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两岸税收协议”)。本文对两岸税收协议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两岸税收协议的税法地位

两岸税收协议从性质上讲是大陆和台湾这两个特殊主体在政治互信、对话协商基础上,就两岸避免双重课税问题达成的一项协议。作为跨境税收管理活动的一项依据,它属于税收条约的一部分,约束和协调着两个税收管辖区各自的税法规定。两岸税收协议的正式签署,不仅为两岸民生和经贸往来带来福祉与便利,也为我国税收条约体系新增一极,使税收协调和合作机制具有更强的代表性和更广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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