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5年 第12期 财税观察

自然人的征管:推动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关键一步

作者: 丁芸 姜明耀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0,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0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新一轮税制改革对现行税收征管制度的挑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成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按此部署,“十三五”时期,我国税制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从以间接税为主逐步过渡到间接税与直接税均衡发展的税制格局。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是提高直接税比重的两项最重要的措施。无论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还是对居民住房课征的房地产税,都强调对高所得或多财产的自然人课税。这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制度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为确保税制改革的顺利推进,须尽快解决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对自然人课税方面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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