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5年 第4期
财税法治
企业重组中的递延纳税与反避税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我国企业重组所得税制立法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主要动因,制度建构时更着眼于实际,整体设计缺乏立法目的指引。它罗列了一系列技术规范,却没有释明其中原理,导致税务机关在实践中行权方向难以把握,尺度难以拿捏。在后续的改进中,可考虑学习美国经验,将经营连续性作为适用企业重组递延纳税待遇的必要条件,将反避税的理念贯穿税制始终,一方面在技术上完善税收制度,规制反避税口径;另一方面根据企业重组的征税理念与税收特性,细化反避税规则。
关键词:企业重组,反避税,经营连续性,递延纳税
我国企业重组所得税制立法以解决现实问题为主要动因,制度建构时更着眼于实际,整体设计缺乏立法目的指引。它罗列了一系列技术规范,却没有释明其中原理,导致税务机关在实践中行权方向难以把握,尺度难以拿捏。在后续的改进中,可考虑学习美国经验,将经营连续性作为适用企业重组递延纳税待遇的必要条件,将反避税的理念贯穿税制始终,一方面在技术上完善税收制度,规制反避税口径;另一方面根据企业重组的征税理念与税收特性,细化反避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