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5年 第11期
财税论坛
发挥税收职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跨越和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些国家税制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基于我国目前人均gdp处于上中等收入阶段,如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改革设想,即到2020年,由目前的以间接税为主体逐渐向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转变。
关键词:“十三五”中等收入陷阱,税制改革,间接税,直接税
本文通过对跨越和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些国家税制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基于我国目前人均gdp处于上中等收入阶段,如何充分发挥税收职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改革设想,即到2020年,由目前的以间接税为主体逐渐向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