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7期
时政纵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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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产权形式应当在市场中得到体现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过去有一个很大的争论,有一种意见认为土地的所有权应该还给农民,另外一种意见认为集体所有制还要坚持。三权分置是不是解决这个争议达成共识的一种方式呢?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的。所有权就是传统意义上讲的田地权,经营权就是传统土地所有制度里讲的田面权。我主张把土地权还给农民,但所谓“还给农民”,指的是土地的田面权(经营权),不是田地权(所有权)。国内亟须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只要是独立的产权形式,所有的产权功能都应当在市场中得到体现。
——源自2015第四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