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7期 案例分析

应用第三方信息查办涉税案件

宋满堂 张红庆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国家税务局深化信息数据利用,将第三方信息应用于查办涉税案件,为深入查证涉税违法问题找准了突破口,适应了新形势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新要求。

案例一

长治市国税局积极与财政、地税、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建立起了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机制。长治市国税局稽查局通过这一机制,主动深入法院寻找涉税违法线索,稽查人员在法院查阅到一份尚未结案的案件卷宗,案由为山西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福州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合同纠纷。稽查人员将双方向法院提交的产品购销合同、资金收付及货物运输凭证等证据与综合征管软件中的申报数据进行了比对分析,发现a公司有偷逃增值税的嫌疑。稽查人员迅速对a公司账册和发票等资料进行了检查,发现a公司有部分进项税额未向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未进行申报。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此案最终查补收入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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