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个维度回眸毛泽东的治税思想
上一篇 下一篇毛泽东在长期领导我国革命与建设事业中形成的治税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革命与建设事业的发展。在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下,回眸并总结毛泽东的治税思想极具现实意义。尽管在不同时期毛泽东会根据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需要调整税收政策,但其治税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维度:
一是税负理念维度的“大小仁政”思想。我国传统儒家思想主张为政者应施行轻税的“仁政”,而毛泽东曾两次明确提出税负的“仁政”应分为“大仁政”和“小仁政”,并强调“大仁政”重于“小仁政”。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相持阶段。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度过难关,重新订立《征收救国公粮条例》,提高了救国公粮的征收标准。由于改变了此前的“与民休息”政策,部分党员干部提出了不同看法。对此,毛泽东在1942年12月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报告中指出:“有些同志不顾战争的需要,单纯地强调政府应‘仁政’,这是错误的观点。因为抗日战争如果不胜利,所谓‘仁政’不过是施在日本帝国主义身上,于人民是不相干的。反过来,人民负担虽然一时有些重,但是战胜了政府和军队的难关,支持了抗日战争,打败了敌人,人民就有好日子过,这个才是革命政府的大仁政。”第二次是在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针对梁漱溟提出的“九天九地”说,毛泽东在1953年9月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和今后的任务》讲话中指出:“所谓仁政有两种:一种是为人民的当前利益,另一种是为人民的长远利益,例如抗美援朝、建设重工业。前一种是小仁政,后一种是大仁政……那么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呢?重点应该放在大仁政上……照顾小仁政,妨碍大仁政,这是施仁政的偏向。”在强调“大仁政”的同时,毛泽东也十分关注减轻人民税负。在《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中,毛泽东同时指出:“另外的错误观点,就是不顾人民困难,只顾政府和军队的需要,竭泽而渔,诛求无已。这是国民党的思想,我们决不能承袭……虽在困难时期,我们仍要注意赋税的限度,使负担虽重而民不伤。而一经有了办法,就要减轻人民负担,借以休养民力。”在《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和今后的任务》中,毛泽东也同时指出:“两者必须兼顾,不兼顾是错误的……所以,人民的生活虽然要改善,但一时又不能改善很多。就是说,人民生活不可不改善,不可多改善;不可不照顾,不可多照顾。”显然,“大仁政”和“小仁政”本质上就是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而人民的长远利益高于眼前利益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