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5年 第12期
业务指南
企业所得税重点及难点问题释疑之柒
上一篇 下一篇企业发生的职工劳动保护支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发生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企业按照生产经营的性质,给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因此劳动防护用品开支不属于应付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应直接计入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