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6年 第6期 本刊特稿

税收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作者: 王力 单位: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北京 100036 上一篇 下一篇

在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减法与加法

老一辈税务工作者都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税务机关开展“促产增收”工作,有一个响亮的口号叫“减法拿出去,加法拿进来”。意思是说,通过减免税支持企业发展,看起来是做的减法,但是企业发展了,税源增多了,税收也会增加,国家拿到的更多,最终做的是加法。这对我们今天正确认识和处理通过减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不无启示意义。

2015年以来,国家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2015年,我国实施营改增试点减税约2400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免税3000亿元以上,其中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落实高新技术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1400多亿元。今年还将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比如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中,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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