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6年 第8期
主编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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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全面掌握跨国集团的全球经营信息和财务数据,相当于为企业整体画像,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盲人摸象”,从而对企业实施有效管理。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跨国公司全球经营信息的掌握,各国税务部门对跨国公司的管理能力受到了很大制约,对于缺少跨国公司总部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情况尤为严重。为此,实现跨国企业披露全球经营信息成为了各国税务机关共同的要求,这也是beps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
在oecd陆续公布的15项beps行动计划成果中,有多项都与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直接或间接相关,例如第13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以及第8-10项行动计划“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这些成果报告为各国完善相关规定或制定国内法提供了参照。中国是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为促进beps成果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多年反避税工作实践,发布了《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公告》),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