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6年 第10期
案例点评
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允股权稀释的涉税问题探析
上一篇 下一篇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对非居民股权转让行为的监控管理,“一元转让”、“平价转让”等股权转让行为作为重点风险事项均受到税务部门的调查调整,非居民股东无税转让股权的筹划空间受到限制。为减轻或消除非居民股东投资退出环节的税收成本,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开始采用其他方法进行避税,非公允股权稀释就是其中之一。非公允股权稀释,是指公司一个或多个股东按账面注册资本等非公允价不对称增资,导致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下降、股权受到稀释的现象。本文从两个非公允股权稀释案例入手,分析此类案例的税务处理思路,并对如何加强税收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一、两个股权稀释案例的涉税问题分析
案例一:某化工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100万元,由非居民企业股东a全资控股。2013年,该化工公司市场估值达到400万元,股东b以现金100万元的形式对该公司进行增资,合同约定,股东a和b各拥有公司50%的股份。